政治权利被剥夺有什么影响
一、政治权利被剥夺有什么影响
政治权利被剥夺具有的影响是不能行使以下权利: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1.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2.剥夺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自由的权利;
3.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;
4.剥夺担任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。
二、罪犯被判缓刑是否剥夺政治权利
缓刑称暂缓量刑,也称为缓量刑,是指对触犯刑律,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、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,先行宣告定罪,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。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,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,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。
《刑法》第五十八条,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,从徒刑、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;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。而缓刑意味着没有执行法院所判处的徒刑,而是给予一个考验期,如果考验期满没有再触犯刑律,经法院判决,可以解除徒刑。所以被判刑但没有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,就意味着他可以继续享受公民的权利。相反,被判刑后执行刑罚或并处剥夺政治权利,就不再享受公民的权利。
三、剥夺政治权利包括
1.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,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,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,即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;被选举权是指根据选举法的规定,公民可以被提名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候选人,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。
2.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自由的权利。
3.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。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、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。担任国家机关职务,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、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。
4.担任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。找法网提醒,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,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。